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将《苏州澳冠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机器人工作站100套、机器人生产线16套,风电结构件2000台(套),工程机械结构件3200台(套)(第二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,以接受公众的监督。
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。
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